流程指引简图
纳税人经营活动需要发票的,可能涉及到以下流程:
●票种核定: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需要通过票种核定程序核定对应需领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
●最高开票限额变更: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满足业务需求时,需要通过变更最高开票限额。
●发票验销:非首次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再次领购发票前需先通过发票验销程序办理已开具的发票验旧手续。
●发票领购: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发票种类和数量进行发票领购。
●超限量领购发票:纳税人当月发票量无法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按超限量购票的程序超限量领购。
●代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温馨提示:
新登记纳税人,税务机关默认核定广东省深圳市通用机打发票(百元)120份。如需要其他票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附报资料:
1.《票种核定申请表》(登录深圳国税门户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回)。
温馨提示:
一般纳税人初始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万元,如需要调高,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附表资料:
1.主表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变更)》(ZG11WS011)
《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登记表》(机动车经销企业填写)
2.特定资料
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无签定购销合同的除外)
温馨提示: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自印企业衔头发票不需要办理发票验旧。纳税人领购通用定额发票的,也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税务机关默认当月月末最后一天验旧。
2.一般纳税人验销结存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先在防伪税控系统将对应发票退回至IC卡。
3、使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除开具红字或作废千元版、万元版通用机打发票需持发票存根联办理发票验旧业务外,其余发票验销业务一律可通过网络发票开票软件进行网上验旧发票。
附报资料:
1.《发票验旧供新表》(登录深圳国税门户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
2.《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
3.需进行验销的发票;
4.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验销结存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此资料)。
温馨提示:
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先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且办理票种核定。
附报资料:
1.《发票验旧供新表》(登录深圳国税门户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回);
3. 购票人身份证明(验证后退回);
4.《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
★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还须提供税控IC卡或报税盘。
★已开具发票存根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印企业衔头发票除外。
★首次办理《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购票员委托授权证明书》(登录深圳国税门户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法定代表人办理不需要提供);
3、购票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办理时需提供原件);
纳税人类型 超限量购票类型 |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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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辅导期 |
辅导期 |
非双定户 |
双定户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流程一 |
—— |
——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 |
—— |
通用机打发票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 |
通用定额发票 |
—— |
—— |
流程一或流程二 |
—— |
温馨提示:
双定户每月按定额计算的通用机打发票、或通用定额发票用量不满足其经营需要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或申请调高定额。
文书审批流程需附报资料:
1.《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登录深圳国税门户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领取);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证后退回)。
预缴税款超限量购票需附报资料:
1.《预缴税款超限量领购发票申请表》;
2.发票领购所需资料(详见发票领购流程)。
温馨提示:
1.申请免税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减免税项目只能代开普通发票),如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需经主管税源管理科签名确认后方可代开,其余的临时纳税人统一由票证中心主任或办税服务厅主任核实。
2.一般纳税人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代开普通发票附报资料:
1. 《网上代开发票申请信息表》或《代开普通发票申请信息表》;
2.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购销合同或由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小额标准”,为1天内累计代开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下)。
★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免税代开普通发票时,需提供由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报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报资料:
1、《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
复印件;
3、承包、承租车辆、船舶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船舶
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4、承运人自有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其它有效证明。
6、国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中的2、3、4项仅在第一次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时提供。
上述所称车辆、船舶的有效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