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从事跨区不动产租赁的纳税人应在何地申报营业税?

发表时间:2015-01-31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跨区不动产租赁营业税申报规则的通知》的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市内跨区不动产租赁的营业 税支持全城通报和网上申报。即从事跨区不动产租赁的纳税人可以到我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办税服务厅(任选一个征收点),填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BB002)及其附表《服务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BB004)申报缴纳营业税。